新理念新机制夯实综治基层基础

2017-10-19   点击量:   
 

“万丈高楼平地起”,基层基础建设,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性任务。

  5年来,山东省面对社会治理新情况、新问题,以基层为重心,以创新为动力,更新理念、健全机制,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,夯实平安建设根基,全面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。

创新理念把握新要求

 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。

  近年来,山东省无论是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谋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,还是召开省综治委员会全体会议、全省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、全省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会议,安排部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,都坚持把创新理念摆在突出位置,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、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,按照孟建柱书记“更加注重联动融合,更加注重开放共治,更加注重人民民主,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方式,更加注重运用大数据,更加注重基础性制度建设”的要求,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发展、新跨越。

  山东还将“法德兼治”融入社会治理新体系建设中,济宁市开展了“学儒家经典、育道德新人”活动,让老百姓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法德感染,为建设平安山东、法治山东奠定了坚实的道德基础。

创新载体实现新突破

  2014年年初,山东针对基层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在充分调研、科学论证的基础上,创新开展了以“无命案乡镇(街道)、无刑事案件村(社区)”为主要内容的综治主题创建活动。

  活动提出“力争经过3到5年的努力,确保全省刑事案件和命案发生总量稳中有降,无命案乡镇(街道)、无刑事案件村(社区)逐年增加,全省70%以上的乡镇(街道)实现无命案,全省60%以上的村(社区)实现年度无刑事案件,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,社会治安持续平稳”的工作目标,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。

  山东省委、省政府将无命案乡镇(街道)覆盖率、无刑事案件村(社区)覆盖率列入17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内容,省综治委在综治工作考核中也加大了分值。各地根据工作实际,突出各自特色,落实创建措施,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。目前,全省无命案乡镇(街道)覆盖率达82.1%,无刑事案件村(社区)覆盖率达70.3%。

创新平台提供新支撑

 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是“空中楼阁”,演好这场“大戏”离不开能让基层综治干部施展手脚的“舞台”。

  近年来,山东大力推行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综治办与综治中心合署办公,县、乡两级综治中心设立“三室一厅一平台”,即综合协调办公室、治安防控办公室、大调解办公室、群众诉求受理大厅和综治信息平台,实现了市、县、乡三级的衔接互动。村(社区)综治办内设“两室一窗口一平台”,即矛盾调解室、治安联防室和综治信息平台,有条件的在平台设立群众诉求服务窗口,实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县、乡两级综治办人员全员进驻综治中心,整合了基层综治资源,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。

创新机制推动新发展

  良好的机制激发创造力,形成正确导向。山东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在此基础上,创出了“山东经验”。

  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《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》,制定了《山东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实施意见(2015-2020年)》,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立体化、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初步建成。同时,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,使基层社会治理纳入了制度化、规范化轨道。